
二、学生公寓的基本情况是什么?
北校区共建有92200㎡的标准化学生公寓,分布在东区、西区两个区域。2025级中英班、中法班、第二学位本科新生将安排在西区96号楼,宿舍结构为一室。
南校区共建有395660㎡的标准化学生公寓,分布在竹园、海棠、丁香三个区域。2025级其他本科新生将安排在海棠公寓的5#、6#、10#、丁香公寓14#楼,宿舍结构为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。
三、学生公寓楼内的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有哪些?
公寓楼内每一套宿舍内配备多功能组合床、校园网接口、电扇、地热水供水系统以及节能、环保的中水系统等设施;在公共区域,设有总服务台、社团活动室、心理咨询室、自动售货机、自助洗衣房、开水房、休闲厅、书吧、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;安全上装有门禁刷卡系统、烟感防火报警系统、24小时全方位监控系统、防攀爬报警系统等专业技术防范设施,为学生提供了方便、安全、舒适的居住环境,也充分体现出“科学化—人文化—数字化”的设计理念。
学生公寓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式,在每栋公寓的二层大厅设有总服务台,24小时提供以下服务:爱心医药箱服务;问询、受理投诉、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服务;微波炉加热服务;针线包、小五金服务;借钥匙服务;留言、失物招领服务;借用雨伞、打气筒服务等,服务项目根据学生的需要不断完善,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
四、空调收费
学生公寓空调的收费包括电费、折旧费。空调电费采取“先购电、后使用”原则并由本宿舍成员协商、共担。折旧费按“人”“学年”从2025年9月开始收取,具体如下:
(一)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:60元/人/学年。
(二)博士研究生: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硕士宿舍(4人间)入住时收取60元/人/学年,调整至博士宿舍(2人间)入住后收取120元/人/学年。
(三)无论房间是否住满,收费标准不变。
详细内容可见后勤保障部网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管理细则(试行)》(西电后〔2025〕6号)。
五、学生公寓能不能使用什么电器?
按照学校公寓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,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、飞线充电、违章用电,购置使用洗衣机和电冰箱等大功率电器。禁止使用电磁炉、微波炉、烤箱、空气炸锅、电锅、炒锅、菜刀、菜板等各类炊具。禁止自行车和电动车进楼,禁止电动车电瓶、充电平衡车、无人机、飞行器等含大电池设备进入宿舍充电。禁止自行购买使用吹风机、加湿器、烧水壶、空气净化器、电夹板、卷发棒、电熨斗、热得快、烘鞋机、电加热洗脚盆、电热毯、烘干器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。对于上述违禁使用的电器一经发现将进行没收处理,并按照学校相关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。
在此提示各位家长和学生,请到正规商店购买电源插座、台灯等,请认准安全标示(3C认证)、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。
六、相关部门电话
公寓服务中心(南)029-81891186
公寓服务中心(北) 029-88204680,029-88204313
南校区:
5#楼服务台029-81891218 6#楼服务台029-81891217
10#楼服务台029-81891215 14#楼服务台029-81892773
北校区:
96#楼值服务台029-88204386